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答:对于首次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的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该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