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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申请专利,你最关心的十大问题来了!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学会了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仍面临许多问题。

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吗,需要哪些材料?已授权的专利,可以修改申请文件吗?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有侵权行为怎么办?共有专利权人之间签订的协议,需要到专利行政部门备案吗?LOGO图标可以申请专利吗?

今天,我们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相关问题的答复作了编辑整理,与大家一起分享。

01.发明新型同日申请,可以办理优先审查吗?

Q: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可以办理优先审查吗?

A: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和《专利审查指南》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对于其中同日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优先审查推荐。对于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办理优先审查推荐申请。

02.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吗?

Q:专利发明人可以增加或变更吗?需要哪些材料?

A: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不应随意进行变更,当事人据实提交发明人变更的,请提交主张真实发明人是对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的证据材料。

发明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是指每件专利申请每次申报著录项目变更的费用。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3、证明文件原件: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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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专利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吗?

Q:公司原来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共计几十项专利,并取得相关专利证书。如今公司已改制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想把之前的专利证书上的公司名称也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请问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如您的专利申请为电子申请,则需要提交电子文件。

1、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变更费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人因更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如您的申请委托了代理机构但变更手续不再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需提交全体申请人(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解聘声明”,并在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中填写联系人,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04.专利证书上发明人名字有错别字,可以修改吗?

Q:我们发现,专利证书上发明人名字有错别字,可以进行修改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发明人变更需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有代理机构的,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

1、变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提出。

2、按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著录项目变更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3、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因发明人姓名书写错误请求变更的,应提交被错填者本人签章的声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书写错误指同音字、错别字等。

4、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报书;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各自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5、如您的专利申请为电子申请,则需要提交电子文件。

05.已授权的专利,可以修改申请文件吗?

Q:已授权的专利,说明书内容上有误,没有完全体现保护项目,可以进行变更或修改吗?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专利申请文件在审查期间,申请人可主动或应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对于已经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文件无法修改。

如果您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可申请发明专利;如果您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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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有侵权行为怎么办?

Q:最近发现网上公开的一项发明专利与本人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类似,但我的专利已失效,而产品已推广应用,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企业标准。请问怎么维权?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您如果对某项专利申请有异议,可根据此条款向国知局提交《意见陈述书》表达意见,说明理由并及时提交相关背景技术的专利或非专利文献和其他证据,供审查参考。

07.专利证书遗失,可以补办吗?

Q:我司有一个与其他公司联合申请的发明专利,现证书遗失,请问可以补办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根据相关规定,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如果贵公司为第一专利权人,在专利证书丢失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二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请求;如果第二专利权人已经申请过专利证书副本,则不可以再提出同样的申请。

申请材料:下载《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标准表格,表格需由共同权利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签章。共同权利人请求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缴纳费用时,除需要填写请求办理相关文件副本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之外,开具收据的“缴费人”名称,应当和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中填写的“请求人”名称一致。

08.共有专利权人之间签订的协议,需要备案吗?

Q:如A与B均为某专利的专利权人,共同享有专利权。后A与B签订《知识产权共有权人协议》,协议约定A与B虽均为专利权人,但专利权人B在专利有效期内不使用该专利、放弃专利收益权、不许可第三方使用等内容。针对A与B之前签订的协议,还需要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吗?

A: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行使进行约定并签署相应合同应当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未规定此类合同的备案要求。

09.高校专利请求优先审查,需要全体发明人的签章吗?

Q:申请人是高校,优先审查请求人签章部分只需要学校的签章,还是全体发明人的签章?

A:优先审查请求人签章应为全体专利申请人签章,申请人是高校的,需要高校法人签章,不需要发明人签章。

10.LOGO图标可以申请专利吗?

Q:我个人设计了一个logo图标,想让这个图标成为我的专利,目前不牵扯与商标的问题,不代表公司也不代表任何商品,请问如何办理?

A:根据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您个人设计的logo图标有以下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1、著作权保护,可以将设计的logo图标进行著作权登记。

2、商标权保护,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设计的logo图标注册为商标。

3、专利权保护。如果您的设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即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那么您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