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政策执行时间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政策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注意事项:电子税务局申报残保金已可享受此项残保金优惠政策,符合“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条件的企业申报时,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35049901”,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该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保金;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但也应办理残保金申报。2.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且小于1%的,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35013601”,减免金额按照应纳费额的10%计算;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5%且大于等于1%的,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35013601”,减免金额按照应纳费额的50%计算。 某企业2022年的在职职工人数为35人,工资总额250万元,企业2022年度没有安置残疾人,企业应缴纳2022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多少?(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计算公式: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保金计算公式可简化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5%。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因此,该企业应缴纳2022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2500000×1.5%×90%=337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