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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还有增值税小微优惠吗?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2024年小规模纳税人还能享受增值税减按1%的优惠政策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2024年重点群体就业有何税收优惠?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四、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同一公司的部分人员采用单独计税方式,另一部分人员采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是否符合规定?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二选一: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税〔2018〕164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单独计税办法。“一个纳税年度内”,指的是税款所属年度;“每一个纳税人”,指的是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自然人个人,而非扣缴义务人(单位)。因此,如果一个单位中有多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则每个员工都可以按规定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


五、我公司是当年奖金次年发,2024年1月发放2023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这笔奖金的税款所属年度是哪年?在什么时候扣缴申报纳税?

答:个人所得税以扣缴单位支付所得的时间(即单位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时间)确定税款所属年度,在取得所得的次月进行纳税申报。

例如,2023年的奖金在2023年12月底发放,则税款所属年度是2023年,公司在2024年1月份的申报期内为员工扣缴申报该笔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2023年的奖金在2024年1月发放,则税款所属年度是2024年,公司在2024年2月申报期内为员工扣缴申报该笔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六、今年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申领时间是到什么时候?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可按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退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2023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网页端线上办理,在2024年3月31日前确认2023年度结报单和提交退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