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缴纳了2024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后,线上如何查询打印缴费证明?
答:可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右下角“我的”→登录/注册后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查询→查询缴费回单或缴费证明。您办结缴费业务后后台需要4日左右进行对账处理并入国库才能查询缴费证明并打印,如急需相关缴费回执收据可在"缴费回执单"查询。如果使用职工个账余额代缴,需等待医保部门对账划款、工商银行日切后,再到税务部门查询缴费证明。
二、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报送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系统提示:“婚姻开始时间不能为空”。应如何处理?
答:若该员工为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下载更新获取即可,扣缴单位请勿重复操作采集或修改数据,若已经操作了,单位可勾选人员--更多操作--删除,重新下载更新即可解决该问题。
若该员工未自行采集,需要通过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中代为采集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优化了采集规则,新增“婚姻开始时间”和“婚姻结束时间”模块,且“婚姻开始时间”为必填项,所以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补充完善“婚姻开始时间”即可。
三、个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后,相关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应留存多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四、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发现销售方信息有误,如何进行修改?
(一)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
(二)销方地址:可在注册地址或生产经营地址中进行选择,注册地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注册地址”或“生产经营地址”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模块进行修改。
(三)电话:根据登记信息中的“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自动带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模块进行修改。
(四)销方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可从已采集的存款账户账号中选择,如需修改和添加,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办理。
五、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如何下载打印数电票?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点击【税务数字账户】跳转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下载打印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不支持直接对于其他税控平台开具的发票进行下载):
方式一:销售方开票成功后,在弹出页面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按钮,选择文件格式后,即可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也可以点击【发票打印】按钮直接打印发票。
方式二:企业开具的发票可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查询类型选择“开具发票”,自行选择相应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结果展示列选择一条数据,点击该数据右边的【交付】,在弹出页面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按钮,即可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该页面还支持点击【发票打印】直接打印发票;
方式三:企业取得的发票可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查询类型选择“取得发票”,自行选择相应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结果展示列选择一条数据,点击该数据右边的【下载】,在弹出页面可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下载发票,该页面支持点击【发票打印】直接打印发票。
方式四:支持批量下载发票,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在结果展示列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数据,点击【批量下载】,选择文件下载类型,点击【确认】即可批量下载发票,您可以通过【批量导入导出进度查询】功能查看本次发票批量下载的进度。
六、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导出发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