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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如何查询个人投资者/业主/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记录?

答: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功能菜单【经营所得】-【查询统计】-【申报记录查询】,进入“申报记录查询”界面。税款所属期起止默认为当前预缴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需要查询其他税款所属期记录时可自行修改税款所属期。

注意事项:

(1)如果投资者信息未在【代扣代缴】-【人员信息采集】功能中采集报送,则无法显示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如需显示,请报送人员信息后再查询。

2)如果投资者自行申报,应补/退税额显示为*号。

(3)如果被投资单位进行了跨省迁移,迁移后被投资单位支持查询迁出地申报记录。

(4)本地电脑没有申报记录无法查看明细。

二、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提交2023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后需要补税的,可以使用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缴纳税款吗?

答: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的,需要个人三方协议账户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注意事项:

(1)首次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或更新过三方协议账户的,先点击【更新三方协议】,获取最新协议信息再进行缴款。

(2)只针对本地申报成功且欠税的记录进行缴款,如果扣缴端重装,申报数据丢失,只能通过其他渠道缴款。

(3)如果勾选了记录点击【立即缴税】,但未完成缴税操作或缴款失败,可点击【支付订单管理】作废相应的订单,作废订单后,可重新发起缴款操作。

三、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提交申请后发现结报单数据有误,还可以撤销后重新提交申请吗?

答:若“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结报单”已操作手续费确认后,因信息有误需要撤销确认,可在手续费退税申请终审完成前,由审批人员操作作废手续费退税申请,在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确认结报单】撤销退税。后续可以在3月31日之前重新提交手续费退库申请。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


五、年内停业的企业需要参加汇算清缴吗?

答: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六、核定征收企业需要参加汇算清缴吗?

答: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需要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