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时,补充填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我和我爱人之间如何选择扣除比例?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需要注意:
(1)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2)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我的父母和孩子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我一人扣除吗?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目前扣除范围暂不包括纳税人的父母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三、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求的证书有什么规定?
答: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才可以享受。
四、怎样查看、下载以前申报的申报表?
五、在新电子税局上申报后如何查询、下载财务报表?
答: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财务报表申报信息查询】进入“申报信息查询”界面,确认申报起止日期后,在查询结果中选中需要导出的申报表,点击右上角的“导出”按钮即可进行下载打印。
六、在新电子税局如何查询纳税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