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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广西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上半年申报缴纳期限为6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申报缴纳期限为12月1日至15日,遇法定节假日按相关规定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