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市、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个人身份参保,并以本人银行账户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每年首次批扣前需缴费人自行确认2024年的缴费基数,超期未确认将默认按照最低缴费档次发起代扣。
确认或变更缴费基数渠道:“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养老基数变更】的“养老基数变更”功能模块或办税服务厅。
南宁市:按缴费人确认的缴费基数代扣应缴保费,从9月至12月,每月21日至25日间发起一次扣款(如有变动,批扣时间在月内调整)。当月发起扣费时一次性代扣1月至当月保费,如:9月批扣1-9月保费,10月批扣1-10月保费,以此类推。
桂林市:按缴费人确认的缴费基数代扣应缴保费,每年从11月至12月,每月按周发起一次扣款,每月扣款4次(如有变动,批扣时间在月内调整)。实行按年缴费,每次发起均批扣1-12月保费。
为确保批扣顺利开展,请您在批扣前确认扣款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应扣费款,如因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批扣不成功,请及时自行缴费以免错过缴费期限。
答: 根据现行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补缴。
答: 可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缴费回单查询”功能查询您的扣费记录。
答: 2024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053.6元至上限20268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全年缴费金额为9728.64元到48643.2元不等。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一览表
答: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年一定,当年发生缴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答: 灵活就业人员因停保、就业、退休、协议变更等原因需要终止灵活就业人员批扣的,应于停止缴费当月扣款前到签约银行办理终止委托代扣协议手续,以免扣错费款。
答: 1.“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1)当年度首次缴费需要先确认缴费基数
实名登录“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后,在【缴费】菜单的“养老基数变更”或“养老基数代他人变更”功能进行缴费基数。
(2)申报缴费
完成缴费基数确认后在【缴费】菜单的“灵活养老自主缴费”或“灵活养老代他人缴费”功能申报缴费。
2.其他缴费渠道
●银行柜面(广西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
●部署在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办税服务厅。
答: 缴费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的“缴费证明查询”功能查询、下载打印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或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在自助终端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