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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本级企业或社会组织中担任高管职务的人员。具体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为每人每月1950元,企业其他人员(除高级管理人员外的所有人)为每人每月1200元,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超出规定标准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