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二、如需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应按季度还是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第十九条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建筑企业适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的污染物排放量时,建筑面积如何确定?有多个工程项目的需要分别计算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和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3号)规定,扬尘污染当量数=月建筑面积(施工面积)×(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建筑面积(施工面积)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资料上载明的建筑面积确定。纳税人有多个工程项目的,应分别计算。
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何实现折扣开票?
答: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填写发票信息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填的项目信息添加折扣信息,勾选项目信息后,点击“添加折扣”,弹出添加折扣页面,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按比例折扣,折扣录入方式可选择批量折扣录入或逐条折扣录入,折扣信息填写完毕后,显示在项目信息明细内。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了特定业务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样式,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废产品收购、机动车(二手车)、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中依次选择【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跳转至电票平台,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二级功能页面,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和“特定业务”下拉框中选择对应内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开票页面,并依据展示信息如实完善开具内容并点击【发票开具】按钮即可。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中点击【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跳转至电票平台,在电票平台中点击“立即开票”,差额征税栏目选择“差额征税-全额开票”(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的、销售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简易征收的)或“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如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旅游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等)点击确定进行发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