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果您有需要在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的,则先通过手机个税APP提前预约。如果您打算在3月21日以后再办理的,则无需预约,随时可以办理。 温馨提示 如果您确实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答:您可以下载安装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后,通过【首页】——【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查询2022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 需要注意的是,如发现有少申报综合所得收入,则请联系支付单位补充办理扣缴申报后,您再办理年度汇算;如支付单位不履行扣缴义务,您也应当在年度汇算时自行如实补充申报。 温馨提示 【收入纳税明细】中显示的“收入”并非您实际到手收入,对工资薪金所得而言为没有减除“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和个税税款前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没有扣减任何费用和个税税款前的收入。且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也不包括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比如按规定可选择适用单独计税方式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等)。 您如果有符合扣除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的,涉及到配偶、子女、被赡养老人等家庭成员的,请注意检查已填写的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是否正确无误,以免影响享受扣除哦! 温馨提示 登录个税APP后,点击【个人中心】—【家庭成员信息】,可以添加或删除家庭成员,也可对原已采集的信息进行修改:点击需要修改的家庭成员,可直接修改,修改后点击下面的保存即可。 根据规定,年度汇算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温馨提示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温馨提示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如果是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